卑職爲了釐清請假規則
已經投信人事行政總處釐清以下問題
「行政總處鈞啟:
不才卑職係公務員,近來聽聞毛院長與黃處長研議要給八仙傷患家屬有薪假
卑職有以下問題想釐清一下
1,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本來就有「家庭成員發生嚴重之疾
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,每年准給七日,
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。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,應按日扣除俸(薪
)給。」的規定,那毛院長所謂給有薪假是指專案給「休假」嗎?
2、若是要專案給休假,那依憲法平等原則,爾後如果公務員家庭成員有重大事故需要親
自照顧,希望 鈞處能比照辦理,如果有擋假之情事,卑職得否提起行政訴訟?
3、請 鈞處回函內容切勿僅回覆「本案仍在研議中,本處定將廣徵意見妥為處理」即列
為A級結案,如果本案還在研議中,請 鈞處研考單位列為B級,不得逕行結案,研議結果
出來後,必須再回答卑職以上兩點問題,卑職將持續追蹤管考後續辦理情形.」
個人平心而論
毛院長根本在置公務員於不義,挑起對立
憲法平等原則的真諦是相同事件相同處理,不同事件不同處理
其他家中有重症病患的公務員難道比塵爆家屬還低等嗎?
如果有專案給休假
要就一視同仁,修改請假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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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經投信人事行政總處釐清以下問題
「行政總處鈞啟:
不才卑職係公務員,近來聽聞毛院長與黃處長研議要給八仙傷患家屬有薪假
卑職有以下問題想釐清一下
1,公務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1款本來就有「家庭成員發生嚴重之疾
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,得請家庭照顧假,每年准給七日,
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。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,應按日扣除俸(薪
)給。」的規定,那毛院長所謂給有薪假是指專案給「休假」嗎?
2、若是要專案給休假,那依憲法平等原則,爾後如果公務員家庭成員有重大事故需要親
自照顧,希望 鈞處能比照辦理,如果有擋假之情事,卑職得否提起行政訴訟?
3、請 鈞處回函內容切勿僅回覆「本案仍在研議中,本處定將廣徵意見妥為處理」即列
為A級結案,如果本案還在研議中,請 鈞處研考單位列為B級,不得逕行結案,研議結果
出來後,必須再回答卑職以上兩點問題,卑職將持續追蹤管考後續辦理情形.」
個人平心而論
毛院長根本在置公務員於不義,挑起對立
憲法平等原則的真諦是相同事件相同處理,不同事件不同處理
其他家中有重症病患的公務員難道比塵爆家屬還低等嗎?
如果有專案給休假
要就一視同仁,修改請假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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